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等学校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》、新2会员管理端《关于开展2018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和国际交流学院专升本实际工作需要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一、选拔原则
专升本工作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、“德、智、体”全面发展的原则,在推选条件、推选名额、推选结果等方面进行公示。
(一)从已公示预报名名单中进行选拔;
(二)五个学期所学文化课成绩优良且无挂科者,综合测评日常表现连续两年班级排名前30%、思想品德良好及良好以上、身体素质及格者中择优推荐。
(三)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,按如下细则进行加分,得出最终分数并进行排名。
加分细则:
1.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励者加6分(不包括国家助学金)。
2. 在校期间获得省部级奖励者加5分。
3.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奖励者加4分。
(只加一项最高分值)
4.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,雅思考试6.5加3分;
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,雅思考试5.5加2分;通过雅思考试4.5加1分。(只加一项最高分值)
5.1.在校院级官方学生组织担任正副主席加2分。
5.2.在校院级官方学生组织任正副部长及班级班长、团支书加1分。
5.3.在校院级官方学生组织任部员及班级委员加0.5分。
(只加一项最高分值)
6. 在校级体育、文艺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者加2分。
7. 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体育、文艺竞赛等比赛并获奖的加2分。
8.在校期间,有校外文体,科技等活动获奖者加2分。
(只加一项最高分值)
9.荣获特殊贡献奖“拾金不昧”、“见义勇为”等加5分。
10.以上所有奖项获得时间必须为2015年9月1日—2018年5月1日间,并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。
11.如遇综合分数相同,将按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确定排名。
12. 以上实施细则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,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国际交流学院
2018年5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