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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学院2019年专科升本科工作实施方案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9-04-25   浏览:

    根据新2会员管理端《关于开展2019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》内师校发〔2019〕29号文件、《新2会员管理端专升本选拔实施办法》校发〔2018〕24号文件精神,结合国际交流学院专升本实际工作需要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 

    一、选拔原则

    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对专升本推选条件、推选名额、推选结果等方面进行公示。

    二、选拔条件及程序

    (一) 从已公示预报名名单中进行选拔;

    (二) 五个学期所学文化课成绩优良且无挂科者(不包含任意性选修课程)、思想品德良好及良好以上、身体素质及格者中择优推荐;

    (三) 三年学费全部缴清且无其他欠费情况;

    (四)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,按照国际交流学院专升本加分细则进行加分,得出最终分数并进行排名。

    三、加分细则

    1.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励者加6分(不包括国家助学金)。

    2. 在校期间获得省部级奖励者加5分。

    3. 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奖励者加4分。

    (只加一项最高分值)

    4.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,雅思考试6.5及以上者加3分;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,雅思考试5.5-6.0加2分;通过雅思考试4.5-5.0加1分。

    (只加一项最高分值)

    5.学生干部加分标准:

    (1)在校级或院级官方学生组织担任正、副主席加2分。

    (2)在校级或院级官方学生组织任正、副部长及班级班长、团支书加1分。

    (3)在校级或院级官方学生组织担任部员及班级委员加0.5分。

    (只加一项最高分值)

    6. 在校期间获得与本专业相关资格证书者加1分。

    7. 参加普通话测试、计算机等级考试:

    (1)获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者、计算机一级者加0.5分;

    (2)获得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者、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者加1分。

    8. 在校级体育、文艺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者加2分。

    9. 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体育、文艺竞赛等活动获奖者加2分。

    10. 在校期间,有校外文体等活动获奖者加2分。

   (只加一项最高分值)

    11. 在校期间,在省级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相关论文或获得专利、科研课题者加5分。

    12. 荣获“拾金不昧”或“见义勇为”等特殊贡献奖者加5分。

    13. 以上所有奖项获得时间必须为2016年9月1日—2019年4月15日间,并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。

    14. 如遇综合分数相同,将按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确定排名。

    15. 以上实施细则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解释,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国际交流学院

2019年4月25日